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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第一點至第九點

說明:

  1. 本校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且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規定,據以辦理國科會研究獎勵;基於資源有限且為更直接獎勵累獲國科會計畫之教師與研究人員,爰檢討現行規定與進行獎勵作業流程改善,修正第1點至第9點,經本校114年3月26日113學年度第8次行政會議通過;本要點業公告於研究發展處網頁相關法規。
  2. 檢附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獎勵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各1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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