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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師與研究人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說明

  • 為培養本校教師對學術倫理之素養,以精進學術研究之品質,特訂定「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與研究人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
  • 本校專任、專案教師與研究人員每三年應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新進教師於一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
  • 實施方式:教研人員須選擇修習以下任一課程,並取得主辦單位核發講習證明。
    • 教育部AREE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ethics.moe.edu.tw/)完成課程並通過線上課程測驗。
    • 校內外舉辦之學術倫理研習課程(本校每學期至少辦理1場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