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廢止】科技部「貴儀中心使用額度」制度自110年1月1日廢止

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109年5月5日科部自字第1090025869號函。

二、有關科技部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自110年1月1日修正生效,科技部「貴儀中心使用額度」制度同日廢止。計畫主持人使用貴重儀器中心儀器需繳交使用費10%(現金或即期支票)方案,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三、檢附科技部函文、科技部公告,請參考附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