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110年12月22日生效
依據:科技部110年12月22日科部綜字第1100074533號函公告。
說明:
一、旨案修正重點略以:
(一)第八點:增訂補助經費項目,除原有補助研究助學金外,增列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
(二)第十二點:為促進研究成果分享,第二項增訂延後公開完整報告者,應繳交可立即公開之精簡報告,延後公開期滿後,完整報告將自動公開。
(三)第十四點:修正第一項,經費結報檢附收支明細報告表即可,免附印領清冊,如有結餘款應如數繳回;增訂第二項,明定申請機構落實單據存管之規範。
(四)餘第十、十一點配合第八點增列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之補助經費項目,酌作文字修正。
二、檢附修正「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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