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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凡申請國科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處之專題研究計畫,涉及行為科學研究者,請依規定送研究倫理審查,並請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時一併編列研究倫理審查費

國科會計畫送審提醒

※「科技部」於111年7月27日起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109年11月16日科部文字第1090069166號函辦理公告,凡申請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之專題研究計畫,涉及行為科學研究者,請依規定送研究倫理審查,並請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時一併編列研究倫理審查費。

二、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1項第4款第2目規定,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之研究計畫涉及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使用介入、互動之方法、或使用可資識別特定當事人之資料,而進行與該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的知識性探索活動者,應於計畫執行前繳交已送研究倫理審查之證明文件。

三、檢附科技部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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