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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5年05月28日科會產字第1150034596號函辦理。

主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二、因應旨揭要點修正,本計畫相關文件更新請參考本會網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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