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115年度學生藝術創作競賽「南藝獎」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115年度學生藝術創作競賽「南藝獎」簡章
一、依據: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二、目的:本競賽旨在提升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新創藝術家之藝術創作、研究和涵養,鼓勵開創性的作品,激勵藝術創作潛力,同時促進同儕間的良性競爭,為臺灣藝術環境培育更多新一代的潛力藝術家。
三、主辦單位:研究發展處。
四、參賽資格:僅開放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在學學生申請,並至少邀請1名本校專任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五、徵件類別:校園公共藝術。
六、徵件說明:本競賽採「視覺藝術類」、「校園公共藝術」及「音樂/影像類」(音像類)輪流徵件之方式舉辦。115年度所徵件之作品類別為「校園公共藝術」。
七、報名期間:
115年04月27日(一)10:00起至115年05月15日(五)12:00止。
八、報名方式:
(一)採紙本報名,須電腦打字,至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資訊網頁-競賽訊息】下載相關表格,提案表(附件一-1)、指導教師同意書(附件一-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二)、切結授權書(附件三)、圖像授權同意書(附件四)填寫後送至研究發展處。
(二)請在期限內,將提案文件word檔,以電子郵件寄至ord@tnnua.edu.tw或自備存儲設備送至研究發展處。上述動作皆完成且無缺件,視為提案完成,參加資格不符、缺件或逾時者不予受理。
九、設置基地說明:提案團隊可自行挑選校內合適的公共空間,但不得影響動線、結構安全,且需考量環境耐候性與管理維護。
十、提案要求:
(一)提案需針對選定場域特性創作;其設置媒材與創作形式不拘,但不得影響基地出入動線,且符合公共安全原則、相關建築法規、消防法規等。
(二)提案符合場域文化及基地特色,表現手法考量地方環境特質。
(三)設置時應避免影響建築結構、外觀及活動使用,現場安裝期間應符合現行職安法令等相關法令,且儘量不影響學校執行業務運作。施工過程如有破壞,應無條件儘速修復,該費用應自行負擔。
(四)材質應配合基地氣候、考量堅固耐用、不易破損、可長久設置等因素,並考慮風吹日曬等氣候影響及管理維護方式。
(五)藝術創作個人或團體應注意遵守下列事項:
1、提案不得涉及影響結構載重之情事。
2、構造形式不得增加建築面積或樓地板面積。
3、應配合基地內原有設備管線系統及指標系統;涉及消防設備時應符合消防法規。
(六)藝術創作個人或團體須於計畫完成後之適當位置,規劃作品說明。作品說明以中、英文為主,說明內容應包括指導教師、創作者、材質、尺寸等,內容詳如提案表(附件一)。
十一、評審作業:
(一)初審:採書面審查。
(二)複審:於本校召開一場評審會議,擇優選出二至三名。
十二、競賽辦理預計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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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期程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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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公告 |
115年0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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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報名期間 |
115年04月27日(一)10:00起至 115年05月15日(五)12:00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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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通知 |
115年0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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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作 |
獲獎者,應於115年10月16日(五)前完成作品施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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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 |
115年10月17日(六)校慶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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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團隊成果報告 |
115年10月30日(五)前繳交 |
十三、獎勵機制:
(一)獲獎者將獲頒獎狀及獎金,獎金含作品製作費用,獲獎作品將贈予學校典藏,著作財產權亦授權予本校使用,獎項視評審結果可從缺。
(二)獲獎者須填寫獲選作品捐贈學校典藏同意書(附件五-1及附件五-2)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暨著作財產權讓與著作一覽表(附件六-1及附件六-2)。
(三)獎項及內容說明:經評審會議審查後視提案執行規模發放獎金,本年度競賽總獎金以新台幣450,000元為限,獎金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四)若獲獎者為1人以上團隊,獎金將平分給付。
十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獲獎者應於接獲審查結果通知後,於115年10月16日(五)前完成作品施作,且作品須能保存至少1年以上。
(二)藝術創作個人或團體所提案之相關內容,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經檢舉查證屬實者,處以撤銷資格,對已領取之獎金,則予以追回。
1、未於期限內施作完成,且無法於改善期限內完成者,依施作進度按比例追回。
2、抄襲或臨摹他人者。
3、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著作權不明者。
4、安全條件堪慮者。
5、不符合本簡章之規定者。
(三)獲獎者應於115年10月30日(五)前繳交成果報告。
(四)本簡章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得另行以書面補充通知之。
(五)凡參與本案之藝術創作個人或團體,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