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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第3點

說明:
一、因應本校辦理國科會研究獎勵方案申請人應符合之條件,修訂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第3點第3項副教授以下職級之獎勵占比能因應本校實際情形,修正為原則性規範,經本校113年3月6日112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通過;本要點業公告於研究發展處網頁相關法規。

二、檢附修正對照表、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獎勵作業要點各1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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