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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第八點並自113年12月13日生效

主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12月13日科會科字第1130085549號函辦理。

說明: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第八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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