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法規】公告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核能安全委員會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作業要點」第六點,並自113年8月2日生效

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08月02日科會工字第1130054397號函公告。

說明:檢送修正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核能安全委員會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作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