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國科會修正「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4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11月06日科會綜字第1120074179B號函公告。
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國科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修正第四點內容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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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不得低於下列金額: (1)專科級:新臺幣(以下同)二萬九千五百元。(29,500) (2)學士級:三萬五千二百元。(35,200) (3)碩士級(含)以上:四萬零二百元。(4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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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經濟成長率、物價 指數、基本工資成長等因素,調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約用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下限,爰修正第一款第一目,說明如 下: (一) 各級數額係參考行政院一百十三年軍公教員工調 薪幅度調升,執行機構仍得依工作內容、績效表現、專業技能等因素,核予優於最低保 障之相應報酬。 (二) 本點意旨係保障專題研究計畫內各級專任人員之最低月支酬金,非僅限首次約用人員,爰「首次約用人員」修正為「各級專任人員」。 (三)為保障碩士級以上專任人員權益,將「碩士級」修正為「碩士級(含)以上」。 |
二、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國科會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
三、檢附國科會函、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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