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11月02日科會科字第1120073178號函辦理。 說明: 一、考量延攬人才的多元性及部分專業領域特殊性,爰修正放寬客座專家之資格條件,並配合放寬客座專家之申請文件,得不以提出學術著作為限。 二、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