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01月17日科會自字第1120004307號函辦理公告。
說明: 一、旨揭基準表前於111年8月2日科會自字第1110049638號函通知在案。 二、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一)職稱第一列刪除「領隊」二字。 (二)職稱第四列增修為「專(兼)任人員、臨時人員」。 三、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員出海作業費補助基準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