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110年05月13日科部前字第1100027040號函公告。
二、本案修正係為促成「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期滿後研究能量得以延續與深化,爰修正旨揭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開放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一年內者,不受不得再執行其他科技部補助計畫之限制。
三、檢附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