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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及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自110年3月19日起生效。

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110年03月22日科部科字第1100016638號函公告。

二、本案適用範圍:110年執行中之補助案。

三、檢附科技部函、修正「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及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全文,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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