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自110年3月26日起生效。
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110年03月26日科部綜字第1100017897號函公告周知。
二、本修正案係為強化科研補助多元、包容與平等之精神,促使科學研究回應社會需求,達到永續發展目標,持續蓄積科研人才庫,擴大各類人才參與之研究量能,針對身心障礙之科研人員提供支持措施,鼓勵其投入科學研究,爰修正第十點相關規定。
三、第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身心障礙計畫主持人得檢附有效證明文件,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申請。
(二)修正第二項之第五款每年得申請一件,於前一計畫執行期滿前三個月內,亦得提出申請。
(三)現行第二項但書另列第三項;現行第三項遞移。
(四)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未修正。
四、檢附科技部函、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請參考附件。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