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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109年04月20日科部工字第1090023193號書函。
二、修正「科技部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三、檢附科技部函文、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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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承辦人分機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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