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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並自108年10月29日生效

為鼓勵因生產或家庭照顧而暫離科學研究工作之計畫主持人,其研究績效或成果之年限納入「胎次」計算,每「胎次」延長二年,爰第三款酌作文字修正;其餘款次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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