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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科技部計畫補助機構,若以股票形式繳交研發成果收入,需一併提供公司基本資料及查明前20大股東有無其他政府機關

一、依科技部108年3月15日科部產字第1080015112號函辦理。
二、嗣後若以股票形式繳交研發成果收入,請一併提供公司基本資料(含資本額、發行股票數)及查明前20大股東有無其他政府機關(如有,請提供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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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 雅筑
分機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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