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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

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04月17日科會綜字第1130025320號函公告。

說明: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主要修正刪除須為非退休人員之規定(第三點),並提高投入長期性、前瞻性之研究主持費至每月新臺幣四萬元,以激勵傑出研究學者投入創新研究(第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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