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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修正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推動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研究倫理審查作業要點」全文8點

說明:
一、原辦法自101年制定推動研究倫理審查作業至今,經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改制為科技部,又自111年7月科技部改制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持續因應辦理。為符合實際並增加執行彈性,爰檢討全條文十二條及名稱,修正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推動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研究倫理審查作業要點」全文8點,經112年4月26日111學年度第8次行政會議通過;本要點業公告於研究發展處網頁相關法規。

二、檢附修正對照表、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推動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研究倫理審查作業要點各1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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