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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活動補助」自113年11月1-30日受理申請,敬請把握!

※ 本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活動補助要點」及申請表,請點選連結下載

 補助學生對象如下:

  1. 參加國際會議發表論文者。
  2. 參與國際展演發表作品者。
  3. 參加國際競賽者。

申請條件:

  1. 本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會議並發表論文者,須先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或其他單位申請經費補助。有未獲補助或未獲全額補助情形,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2. 本校學生以本校名義參加國際展演發表作品者,經向校外單位申請補助。有未獲補助或未獲全額補助情形,得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向學校提出申請。
  3. 本校學生以本校名義參加國際競賽者,須先向教育部或其他單位申請經費補助。有未獲補助或未獲全額補助情形,得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向學校提出申請。
  4. 有關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活動獲主辦單位提供相關經費或膳宿等資源者,非屬本要點所指其他或校外單位之補助。

補助金額:範圍含機票、註冊費每人每學期受補助以一案為限,每人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

作業程序:

  1. 申請案每學期辦理一次,分別於五月及十一月底前(遇假日順延)受理申請,經本校推動學術發展審議委員會審查後,於次月月底前公布結果。
  2. 五月份受理下半年度七至十二月之計畫;十一月份受理次年度全年之計畫但因活動日期未能確定,無法於前述期間辦理者,得於活動開展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3. 申請案需經教師推薦並經系(所)、院同意核章後,提報研究發展處,始完成申請程序,逾期或未經系(所)、院核章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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